湖州市2023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
及2024年一季度风险形势研判
2023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59起、死亡47人,受伤28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4.5%、12.9%。其中道路运输事故25起、死亡13人、受伤17人;建设施工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3人;工贸事故12起、死亡9人,受伤3人;水上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高速公路事故11起、死亡12人、受伤5人;其他事故5起,死亡7人;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森林火灾1起,无人员伤亡。
一、2023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主要特点分析
(一)安全生产方面
2023年,全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聚焦“两手抓、双胜利”和“平安护航亚运”主线,围绕安全生产“拔钉除患”专项行动,从严落实“两最两全两铁”措施,纵深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1.“控较大”形势依然承压。5月12日,南浔区发生一起市政维修作业亡3人的较大事故;8月15日,长兴县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亡3人的较大事故,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四方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起底,监管部门“不真抓、不常抓”,监管人员“不精、不专”,企业主体“不想、不会”等现象依然存在。
2.道路运输领域事故占比较高。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聚焦国省道、农村道路、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酒驾失驾、三超两违、分心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但事故起数(含高速)和死亡人数占比仍然较高,分别达62.7%和55.3%,高速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0%,电动车(摩托车)与营运车亡人事故占地面交通事故72%,是交通运输领域事故主要类型。如10月30日,S13练杭高速发生1起2人死亡,5名受伤的交通事故;2月18日, 南浔区旧馆街道,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受伤。
3.建设施工领域事故有所反弹。住建等部门聚焦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对工程建设项目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出台《湖州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红、黄、绿灯制度实施细则》,构建“亮灯”机制;制定《建筑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推进“四化”管理。但建设施工领域事故反弹明显,违规违章作业风险突出,市政作业、塔吊等高处作业坠落、侧翻事故依然多发。如4月9日,吴兴区八里店高铁站前广场施工,发生塔吊倾斜,2名工人从高处坠落受伤;5月12日,南浔区发生一起市政污水管道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8月10日,大东吴钢构制造有限公司高空作业平台发生侧翻,造成1人死亡;10月21日,德清县新安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发生1起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
4.工贸危化领域违规操作相对突出。应急、经信等部门扎实推进“园中园”“厂中厂”、电气焊、有限空间、危化园区等专项整治,聚焦责任追究“前置+后置”,严肃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但工贸企业安全基础仍然薄弱,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如2月25日,南浔区石淙印染有限公司员工违规操作被机械卷入身亡;4月7日,德清县杭兴锅炉有限公司员工对锅炉筒体进行电焊作业,因违规操作导致锅炉滑落砸中身亡;8月15日,长兴县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员工违规操作造成3人死亡,暴露出部分行业领域员工安全意识不强,违法违规作业等问题。
5.旅游领域风险不容忽视。文旅等部门发布玻璃栈桥、悬崖秋千等18类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并填补“空白”,持续开展旅行社及旅游包车、室内密闭场所、景区专用设施设备、旅游新业态等安全隐患排查,整体安全形式持续向好。但是,因天气影响易发各类安全事故风险不容忽视,12月16日,安吉县云上草原景区缆车因大风保护性停运,造成51名游客滞留缆车,引发舆情关注。
6.消防领域火险依然高发。2023年全市全口径火灾2004起,无人员死亡,火灾起数与去年同比下降5.6%,但是企业火灾事故依然高发。在去年7起过火面积600个平方以上的企业火灾事故中,南浔区占3起,安吉县占3起(其中1起达2000平方),长兴县占1起。5月份,安吉县天子湖镇、吴兴区埭溪镇、安吉县递铺街道先后发生企业火灾。此外,因群众烧荒、电气短路导致的零星火情也多发易发,甚至引发网上舆情关注。
(二)自然灾害方面
2023年我市气候较平稳,梅汛期雨量、梅期接近常年,高温日数接近常年。全市坚持“提级对待、提级谋划、提级部署、提级应对”,实战运用“1833”联合指挥体系,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成功防御汛期多轮集中降雨和多次局地短时强降雨,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
1.台风数量整体偏少。“杜苏芮”“卡努”两个台风外围影响,总体影响偏轻。“杜苏芮”影响期间,吴兴区、南浔区和南太湖新区普降中到大雨,安吉南部暴雨,全市过程面雨量33.9毫米,最大单站安吉县云上草原105.8毫米。“卡努”未在我国登陆,但受其外围环流影响,我市普降阵雨,全市过程面雨量7.1毫米。两次台风过程带来的降雨,有效缓解了气候干旱,增加了水库蓄水。
2.局地短时暴雨频发。2023年局地短时强降雨突发性强、致灾性高,防御难度大,较典型的有长兴“7·19”暴雨和安吉“9·27”暴雨。受其影响,天荒坪镇大溪村、上墅乡龙王村、山川乡船村3地雨量接近50年一遇(天荒坪镇上水库227.2毫米、天荒坪镇大溪村206.5毫米、上墅乡龙王村195.9毫米),多处道路冲毁、房屋受淹、车辆进水、在建工程受损,沿河道路基础、堤防、堰坝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损毁,A级景区关闭2家,道路受损60余处,堤防受损26处,农作物成灾面积16亩,房屋受损250户,大小塌方40余处,在建工程受损3处,三个乡镇合计损失6200余万元。
3.森林火灾防控有力。全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清单化分解任务,全面推进乡镇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防控能力,26个乡镇完成规范化建设验收,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守护青山 护航亚运” 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露营地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晋级省七张问题清单和市“拔钉除患”专项行动,森林火情数量同比下降12.5%。5月2日,吴兴区东林镇发生1起火灾,由于快速应对、统筹有力、区县协同,成功将火灾扑灭,过火面积约18.5亩,受灾面积9.6亩,无人员伤亡。
二、2024年一季度风险形势研判
(一)安全生产方面
从历年统计数据看,一季度安全生产风险相对较高。春节前后主要集中在道路运输(春运)、消防安全、烟花爆竹等领域;节后复工复产期间,主要集中在危化品生产、建设施工、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领域。
1.道路交通领域。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突出,人员流动性大、客货运两旺,“两客一危”安全风险突出,加上冬季冷空气活动频繁,雨雪冰冻、大雾天气增多,路面结冰湿滑容易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风险较为突出。2023年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人数占全年的36%、46.2%,是道路交通事故重点防范期。
2.建设施工和城市运行领域。2024年抓项目、稳投资、促发展预期持续升温,企业大干快干、增进效益意愿强烈,容易对安全生产放松警惕;部分建设工程赶工期、抢进度,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概率较大,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风险增加。加之商贸活动频繁,餐饮、食堂等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隐患仍然存在,极易引起爆燃火灾事故,需要高度关注并严加防范。
3.消防领域。一季度气温偏低,低小散企业、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持续上升;春节期间商场各类促销、展销活动增多,人员密集程度增大,货物存储量大、流通性快,可燃易燃物多,电气设备使用频繁,消防通道被违章占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瓶车违规充电可能引发电气火灾。群众室内取暖用火不规范,室内电瓶车充电或停放,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易引发家庭火灾。
4.工贸和危化品领域。春节前,各类企业进入高负荷生产时期,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疲劳作业、违章作业时常发生;节后复工复产时期,劳动力短缺会导致临时工顶替上岗情况增多,特别是一些高风险岗位、重要技术人员短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冬季门窗紧密,室内空气流通性差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风险明显增高。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容易造成管道冻裂,引发危化品企业泄漏、爆炸等事故。特别是各区县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调整,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布点及燃放监管等准备工作不足,潜在安全风险增加。
5.文体旅游领域。冬季冰冻雨雪天气频繁,玻璃栈道(桥)、滑雪滑冰、蹦极、攀岩、户外探险活动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因天气影响的各类安全事故风险不容忽视;民宿、农家乐存在燃气泄漏、火灾、触电事故风险。
(二)自然灾害方面
一季度我市自然灾害风险水平相对较低。重点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同时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道路交通和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据气象部门预测,一季度我市降水量偏少,气温接近常年或略偏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且冬春季农林事用火频繁,叠加春节、元宵等节假日祭祀、燃放烟花等,人为用火急剧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火灾风险较大。
三、下步对策建议
(一)全面抓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要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力度,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交通运输领域,要突出高速公路出入口、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和事故多发路段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特别是春运期间要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防车辆“带病”上路、失管漏控。建设施工和城市运行领域,要切实加强对危大工程和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冬季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查处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持续开展餐饮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消防领域,要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及多功能综合楼,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严防火灾发生。工矿领域,要深化运用“园中园”“厂中厂”、电气焊和有限空间“一件事”改革成果,加强安全监管,采取有力措施遏制生产经营性火灾多发势头。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紧盯油气储存场所、高危装置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督促危化品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旅游领域,要加强对景区冰雪游乐设施和户外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可靠;针对大风寒潮和雨雪冰冻天气,要抓好景区和旅行社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暂停运营等措施。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变化,加强日常监测预警预报,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专题会商,及时发布灾害风险提示,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指导性建议。从严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特别是在春节、元宵等森林防火紧要期,进一步压实火源管控措施,加大对农事用火、烧疫木、燃放烟花爆竹、野外吸烟行为以及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加强林区巡查力度,强化群防群治、网格化管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防御准备,针对可能出现的强冷空气和寒潮,充分发挥“1833”指挥体系作用,全面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大风天气的危害影响,提前统筹供水、电力、通信、交通、供气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做好大型除冰除雪装备和各类防雪抗冻物资准备,确保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一季度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较多,春节、元宵节即将到来,各级两会召开在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死亡2人及以上的突发事件、群死群伤事件或者可能引发重大社会舆情的事件,落实紧急信息报送三级常务联动机制。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森林灭火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统筹调度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有力有序应对处置。
附件:1.2023年1-12月各区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2.2023年1-12月全市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附件1
2023年1-12月各区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指标
地区 | 道路运输 | 建设施工 | 工 贸 | 水上运输 | 渔业船舶 | 其 他 | 高 速 | 累计 |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事故 起数 | 同比 (%) | 死亡 人数 | 同比 (%) | |
合计 | 25 | 13 | 5 | 5 | 12 | 9 | 1 | 1 | 0 | 0 | 5 | 7 | 11 | 12 | 59 | -14.49 | 47 | -12.96 |
市本级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11 | 12 | 12 | -14.29 | 13 | +30.00 |
吴兴区 | 3 | 2 | 2 | 1 | 1 | 1 | 0 | 0 | 0 | 0 | 2 | 2 | / | / | 8 | -11.11 | 6 | -25.00 |
南浔区 | 7 | 2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1 | 3 | / | / | 9 | 持平 | 6 | 持平 |
德清县 | 4 | 2 | 1 | 2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 | / | 6 | 持平 | 5 | +25.00 |
长兴县 | 3 | 2 | 0 | 0 | 4 | 5 | 0 | 0 | 0 | 0 | 0 | 0 | / | / | 7 | -12.50 | 7 | -22.22 |
安吉县 | 6 | 3 | 1 | 1 | 2 | 1 | 0 | 0 | 0 | 0 | 1 | 1 | / | / | 10 | -28.57 | 6 | -40.00 |
南太湖新区 | 2 | 2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 5 | -16.67 | 2 | -60.00 |
长合区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 | / | 2 | -33.33 | 2 | 持平 |
附件2
2023年1-12月全市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指标
类别 | 总 计 | 较大及以上事故 |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
累计 (起) | 同比 (%) | 累计 (人) | 同比 (%) | 累计 (起) | 同比 (起) | 累计 (人) | 同比 (人) | |
道路运输 (含高速) | 36 | -25.00 | 25 | -26.47 | 0 | 0 | 0 | 0 |
建设施工 | 5 | +150.00 | 5 | +66.66 | 0 | 0 | 0 | 0 |
工 贸 | 12 | -14.29 | 9 | -25.00 | 1 | +1 | 3 | +3 |
水上运输 | 1 | 持平 | 1 | 持平 | 0 | 0 | 0 | 0 |
渔业船舶 | 0 | / | 0 | / | 0 | 0 | 0 | 0 |
其 他 | 5 | +25.00 | 7 | +75.00 | 1 | +1 | 3 | +3 |
合 计 | 59 | -14.49 | 47 | -12.96 | 2 | +2 | 6 | +6 |
注:①道路运输事故包含高速事故;②建设施工事故包括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环保、工矿、通信、建设安装维修维护、建筑物拆除、游乐设施工程等全过程全门类建设施工事故;③工贸事故包括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事故;④水上运输事故包含商渔船碰撞事故;⑤渔业船舶事故包含三无船、特殊船舶事故;⑥其他事故包括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旅游等领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