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 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3 15:51:35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24120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24121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防灾减灾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24122号)以及《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湖人社函〔202485号)等文件精神,做好2024年度全市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领域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领域

湖州市应急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从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专业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和安全工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推荐工作。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等规定,安全工程中级职称应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取得,不再进行职称评审。

二、评价条件

(一)防灾减灾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按《浙江省防灾减灾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执行。

(二)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按《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执行。

(三)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按《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应急人事〔20212号)规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并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工程师资格评审本次申报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4年(2021-2024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工程师资格评审本次申报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4年(2021-2024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高级工程师评审推荐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2020-2024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继续教育学时需通过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xsglt.hrss.huzhou.gov.cn)进行登记。

(二)执行事业单位评聘政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竞聘上岗、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同时需上传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力社保局审核批准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三)社保证明要求。根据浙人社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缴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并上传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四)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如无法提取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并上传扫描件;2001年以前,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五)德才兼备要求。坚持以用为本,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注重发现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优秀技术人才

(六)年度考核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近4年年度考核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七)任职计算要求。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41231日。

(八)严肃纪律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对象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四、申报程序及方式

2024年度全市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领域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对申报人员个人信息、业绩档案信息、职称申报信息等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有关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如有自评分申报人员,用人单位须对自评分进行复核。

(三)中评委(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和中评委登录职称申报系统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五、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

高级工程师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485日至95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919日。

工程师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4826日至916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930

)纸质材料

工程师申报成功后,请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盖章后报送。高级工程师申报需同时报送高级工程师评审打分表。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1015日,联系人:陈艳梅;联系电话:0572-2661011;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1017

 

附件:1.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防灾减灾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8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