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销售首日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24-02-09 09:56:02
2月2日,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正式开始销售。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销售首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汪伟带队对长兴、安吉等地的零售经营店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店内烟花爆竹的储存和流向登记情况,听取了群众对烟花爆竹销售的有关建议。检查人员强调,要做好"三个确保",守牢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一.要确保销售安全
零售店要严守周边不得试燃放、不得经营超范围超许可产品、不得违规使用明火电器等安全要求,做好企业主体责任。
二.要确保供货及时
针对零售店反映的供货迟、供货慢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求批发企业确保及时供货,保障零售单位需求。
三.要确保合法经营
零售单位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经营合法合格产品,不得到安徽、江苏等异地采购非法经营产品,不得自行到批发仓库提货。部门要凝聚合力,持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