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 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15:48:09 来源:湖州市应急管理局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南太湖新区、长合区应急管理分局,各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度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

考试对象: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体要求:上述人员中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参加初次取证考试;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在2023年度到期需要延期换证的,参加延期换证考试,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60日前提出考试申请;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复审,参加每年一次再培训和考试。  

考试内容:国家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考试时间:具体见附件。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考试

考试对象:全市未取得应急管理厅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和已取得应急管理厅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于2023年到期换证或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60日前提出考试申请。

考试内容:国家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考试时间:具体见附件。

三、考试报名

(一)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1.培训机构和个人考试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新办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任职文件;

5.安全培训学时证明;

6.《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此项仅参加延期换证考试人员提供)。

(二)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1.培训机构和个人考试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学历证书复印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个人身体健康书面承诺,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安全培训学时证明;

6.《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此项仅参加复审或延期换证考试人员提供)。

  (三)报名方法及资料审查

1.报名方法:参考人员应由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向指挥中心申报并通过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电子材料,同时提交参考人员相关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资料审查:指挥中心应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规定对参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考试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并保存好参考人员报名资料。

3.考试费收缴:按规定向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缴纳考试费,其中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免费考试。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考试计划合理安排有关人员参加考试,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证件。

(二)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考试点参加考试。

(三)理论考试统一使用计算机闭卷考试,从国家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生成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100分满分,80分及以上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取证需参加实际操作考试,100分满分,80分及以上合格;考试首次未通过者,允许补考一次。

五、证件颁发

(一)证书查询和电子证书打印。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mem.gov.cn),从“查询服务”栏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系统,或登录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按要求进行身份认证后,下载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实体证书颁发。参考人员通过考试后现场制作颁发证件,也可按需求免费提供邮政EMS快递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考试宣传工作,督促本辖区应当参加考试的人员按时参加,确保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本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三)各安全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局的总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在组织人员培训前,需将年度培训计划和每期培训计划和课程表上报市、区县局批准后方可实施;要严格审核参加培训人员的条件;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内容和学时等组织实施培训;要严格考勤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培训档案,合理安排好培训班的各项工作。  

市指挥中心联系人:谢红平,电话0572-2661039。

 

附件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计划

 

 

湖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

“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计划

初次取证、复审和换证考试类型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计

低压电工作业

初次取证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34

高压电工作业

初次取证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4

低压、高压电工

作业复审、换证

3

3

4

4

4

4

4

4

4

4

4

4

44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初次取证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34

焊接与热切割

作业复审、换证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34

高处作业

初次取证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4

高处作业

作业复审、换证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34

危险化学品安全

作业初次取证



1



1



1



1

4

危险化学品安全

作业复审、换证


1



1



1



1


4

制冷与空调作业

初次取证

1



1



1



1



4

制冷与空调

作业复审、换证


1



1



1



1


4

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初次取证


1


1


1


1


1


1

6

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复审、换证

1


1


1


1


1


1


6

各类补考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8

合计

21

22

26

26

27

26

26

27

26

26

27

26

306

注:特殊情况适时调整考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