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电话: 0572-2661089

监督电话: 0572-2661010

单位地址: 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6号

邮政编码: 313000

信息公开专栏

其他单位

QI TA DAN WEI

 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规划、计划,以及有关政策和制度。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指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检查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受市委、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组织开展较大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党委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安全性评价、震灾预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方面的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组织执行国家、省应对重大以上灾害指挥部的指示、命令。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指导区县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救灾知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电话:0572-2661089      邮箱: hzawb@huzhou.gov.cn      传真:0572-203623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00—17:30)

地址: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