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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1939796/2023-00007 成文日期:   2023-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应急管理局
湖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3:5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制定了湖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机构建设、平台建设、政府信息管理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湖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开。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http://www.huzhou.gov.cn)市应急管理局栏目和湖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glj.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9楼,邮编:313000,电话:0572-2661058,传真:0572-203623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湖州市应急管理局围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目标,聚焦打赢“遏重大”攻坚战,遵循“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原则,及时有效公开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年围绕政策法规、民生实事、建议提案办理等事项,主动公开信息568条次;修订《湖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程序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0个,满意率100%;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开平台信息目录,制定考核亮晒、责任倒查等机制,社会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得到保障,有效性、及时性、互动性得到加强。

(一)机构建设情况。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研究制定市应急管理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整改,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研究吃透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范围和内容,了解掌握依申请公开各种答复类型以及时限规定,强化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思想精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践行应急为民服务宗旨。建好“学法普法”新阵地,在政策解读应急管理、回应关切等栏目,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浓厚学法知法守法氛围。顺畅“预警提示”新通道,紧盯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等涉及群众利益事项,及时发布新修订《湖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指导各地组织针对性演练。

(三)政府信息管理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规范,从公开属性的标准、信息的审核把关、解读的形式和质量、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各节点的公开要求、相关意见建议的收集、公众参与等方面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同时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明确处室及责任人,并在工作质量、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发布汛期“台风”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应急响应等8条次,提示各有关单位落实防灾减灾避灾措施。打造“应急为民”新窗口,开辟安全生产、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专栏,发布信息192条次,让应急管理声音和安全技能“飞入寻常百姓家”。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按照“归口解读”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负责人解读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应急管理政策。2022年,共解读上级和本部门政策文件2件。公布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2个、政协提案0个,2个主办意见均及时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2212月31日,湖州市应急管理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件,同意公开答复0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考评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通报和平时考核。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积极派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必要性和规范性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履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2.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日益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平台管理人员尚未把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一起来,主动公开、及时公开、规范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平台建设有待优化。网站的功能不够全面,公开目录不够丰富,栏目信息的更新维护也有待加强。三是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大部分政务公开内容还停留在文字形式,政策解读方式还不够新颖,宣传效果还不够明显。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主动适应国家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不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意识,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要求,健全规范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持续对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政策解读”“重点领域”等栏目进行更新维护,提高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和形式的丰富度。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效。统筹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平台,搭建集政策发布解读、热点问题回应、方便群众办事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宣传阵地,将应急管理工作的政治性、专业性、人民性融入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可见度、覆盖面与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