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安委〔202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南太湖新区、长合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湖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湖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以下简称《全国方案》)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方案》),结合市安委会《湖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聚焦“遏重大、控较大、减一般、降总量”的工作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系统观念、风险意识,通过一年时间集中治理,全面化解突出矛盾、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杭州亚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为奋力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内容
对照《全国方案》提出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2大类突出问题,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等4个环节方面的重大安全风险;《省方案》提出的安全责任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全链条治理、安全基础提升和数字化赋能5项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举措:
(一)明晰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1.强化专委会统筹协调。严格执行每季专题例会、每季专项检查、每季履职汇报、每季评价通报4项工作机制,注重运行质量。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委会专家组,为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支撑。
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照2大类突出问题和4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建立本地区突出问题(重大风险)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确定的重点任务纳入领导干部年度任务清单。加强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3.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逐条落实市安委会《湖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工作方案》和《湖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具体任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对照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推动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事项清单,实施企业履责情况记销分制,倒逼企业依法履责。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危化企业开展线上隐患自查自纠100%,不断提升企业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二)突出治理重点,防范较大风险
5.严格把控高危项目准入。根据《湖州市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2021年本)》《湖州市化工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提升改造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优化危化品产业布局,落实项目准入标准要求,建立完善项目联审机制,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源头把控项目安全条件。加强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监管,推进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区入园或改造升级。
6.管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推动全市18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压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实现国家、省、市、县、化工园区联动管控和线上线下闭环处置。依法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线上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消防物联设施联网监测,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研判管控。完善“消地协作”工作机制,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完善联合约谈、联合挂牌等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
7.防范高危工艺安全风险。将全市10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执法检查计划,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或服务指导。提升高危工艺自动化控制水平,全面完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鼓励相关企业提升数字化平台建设,建立“远程操作+巡查检查”的安全管理模式,最大程度减少高危区域作业人员,实现同一岗位人员不超过三人。
8.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六部委《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开展化工园区自查自纠和整改提升工作,配合省级部门对我市5个合格化工园区和2个培育化工园区开展复核认定工作。推动化工园区以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等“五个一体化”为重点的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整治提升过程安全风险指数管理,到2022年6月底,全市化工园区降为一般风险或较低风险,指导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推动提升重点监管点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9.消除设备装置安全风险。紧盯“人、机、物、环、管”等各环节安全风险,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微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整治到位。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装置,评估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和更新机制。督促推动企业制定超过20年老旧消防设施改进计划,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全周期管理
10.持续推进生产环节重点管控。开展高危细分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对涉有机硅企业实施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开展涉及苯乙烯企业专项整治,对油墨、涂料、胶水等企业实施“防静电”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开展化工园区外高危危化品企业排查整治,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液氯等剧毒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逐一开展风险评估,对不满足安全条件的企业,限期采取搬迁改造措施。
11.深化开展经营储存环节安全治理。落实中石化苏台山油库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专项治理“一库一策”整改方案,确保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闭环工作。开展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和化学品储罐集中区专项治理,重点推进风险评估、分类整治、优化布局、信息智控等措施,推进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危化品许可企业“回头看”工作,重点对使用许可、经营带储存和不带储存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开展港口危货储罐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12.深入开展运输环节专项整治。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实施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实现外部隐患动态清零;及时识别、动态管控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快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规划建设,实现港区、化工园区及其他重点区域停车场地和停车需求基本匹配,并按要求设置应急救援相关人员装备。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风险。
13.全面开展使用环节整治提升。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企业(非许可)安全整治提升,按要求落实设计诊断和安全评价,参照生产企业标准推进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危险区域内控制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等工作,确保年底前全市化工医药企业完成“安全评价和整改确认”、设计诊断等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达到50%以上。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系统评估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14.深化废弃处置环节安全治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罐(池)、焚烧炉等重点环保项目和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四)提高监管水平,夯实安全基础
15.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严把人员进入关,统筹调配专业力量,到2022年底,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及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中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近三年入职或转岗人员集中培训。
16.提高安全管理专业人才素质。鼓励相关高等院校和大中专职业院校开设以危化品安全为特色的专业,在创设成功后,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17.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2022年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轮训。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晋级培训,到2022年底,重点岗位员工职业技能晋级培训覆盖率达到50%。持续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企业全员培训率和安全常识知晓率均达到100%。
18.提升专家指导服务水平和效能。加快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到2022年底实现重大危险源、重点工艺企业第三方安全服务全覆盖。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取证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主聘请危化专家开展精准化服务指导,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完成整改闭环。
(五)强化数字化运用,实现精密智控
19.强化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运用。依托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生产安全子系统平台,落实开展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提升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落实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时在线监测预警制度,实行专班化运作,每日开展线上巡查检查,确保接入率、在线运行率、隐患录入率和隐患整改率实现四个100%。
20.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平台运用。依托省级开发的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平台,强化成果运用,做到风险研判一图清,安全准入源头治、监测预警实时管、事故隐患及时除和非法违法全链打。及时更新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相关信息,对上级部门推送的工作提示单、园区警示函、园区入园率提示单、重大风险督促单、非法违法督办单等要按期销号闭环。
21.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平台运用。依托升级改造后的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补录更新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相关信息,开展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应用,实现国家、省、市、县和化工园区五级贯通,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推动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印刷、粘贴或拴挂安全信息码,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三、工作步骤
集中治理为期一年,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分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10日前)。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本地区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等“三张清单”,完成动员部署。市级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方案,在本领域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各区县和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三张清单”高标准推进集中治理各项工作,注重防范重大风险,注重消除重大隐患,确保集中治理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各区县和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推动巩固提升,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市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相关负责人要认真研阅《国家方案》《省方案》和本方案,强化组织和落实,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监管实际,制定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落实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明确相关落实责任人,高标准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健全推进机制。各区县要统筹谋划部署,加大推进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形成集中治理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集中治理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区县和各有关单位要将本方案确定的治理措施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及时跟踪治理进展,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落地。要将集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市安委办将建立工作调度考核机制,通过线上动态监测排名和线下常态化暗访督导等方式,对工作滞后的地区进行警示提醒、全市通报和工作约谈。
请各区县和各有关单位于每月2日前,向市安委办报告集中治理开展情况。
附件:湖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任务清单
附件
湖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任务清单
序号 | 治理措施 | 具体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强化专委会统筹协调 | 严格执行每季专题例会、每季专项检查、每季履职汇报、每季评价通报4项工作机制。 | 市危化安全专委办 | 市危化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 | 2022年11月 |
2 | 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危化品安全专委会专家组。 | 市危化安全专委办 | 市危化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 | 2022年11月 | |
3 |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 建立本地区突出问题(重大风险)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将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确定的重点任务纳入领导干部年度任务清单。 | 市安委办 | 各区县、乡镇 | 2022年4月 |
4 | 加强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 市安委办 | 各区县、乡镇 | 2022年6月 | |
5 |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 逐条落实市安委会《湖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工作方案》和《湖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具体任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 市安委办 | 市级有关单位 | 2022年12月 |
6 | 推动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 | 市危化安全专委办 | 市危化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
7 |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事项清单,实施企业履责情况记销分制。 | 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2年6月 | |
8 | 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危化企业开展线上隐患自查自纠100%。 | 市应急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
9 | 严格把控高危项目准入 | 优化危化品产业布局,落实项目准入标准要求,建立完善项目联审机制,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源头把控项目安全条件。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 2022年10月 |
10 | 加强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监管,推进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区入园或改造升级。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 持续推进 | |
11 | 管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 | 推动全市18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压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实现国家、省、市、县、化工园区联动管控和线上线下闭环处置。 | 市应急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
12 | 依法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线上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消防物联设施联网监测,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研判管控。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2年12月 | ||
13 | 完善“消地协作”工作机制,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完善联合约谈、联合挂牌等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 | 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 持续推进 | ||
14 | 防范高危工艺安全风险 | 将全市10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执法检查计划,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或服务指导。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2月 | |
15 | 提升高危工艺自动化控制水平,全面完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鼓励相关企业提升数字化平台建设,建立“远程操作+巡查检查”的安全管理模式,最大程度减少高危区域作业人员,实现同一岗位人员不超过三人。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2月 | ||
16 | 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 | 持续开展化工园区自查自纠和整改提升工作,配合省级部门对我市5个合格化工园区和2个培育化工园区开展复核认定工作。 | 市经信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6月 |
17 | 推动化工园区以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等“五个一体化”为重点的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整治提升过程安全风险指数管理,到2022年6月底,全市化工园区降为一般风险或较低风险,指导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 | 市安委办 | 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2年6月 | |
18 | 开展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 | 市经信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9月 | |
19 | 消除设备装置安全风险 | 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微整治”行动。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1月 | |
20 | 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装置,评估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和更新机制。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1月 | |
21 | 督促推动企业制定超过20年老旧消防设施改进计划,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2年11月 | ||
22 | 持续推进生产环节重点管控 | 开展高危细分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对涉有机硅企业实施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开展涉及苯乙烯企业专项整治。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1月 | |
23 | 对油墨、涂料、胶水等企业实施“防静电”专项整治。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1月 | ||
24 | 开展化工园区外高危危化品企业排查整治,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液氯等剧毒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逐一开展风险评估,对不满足安全条件的企业,限期采取搬迁改造措施。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经信局 | 持续推进 | |
25 | 深化开展经营储存环节安全治理 | 落实中石化苏台山油库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专项治理“一库一策”整改方案,确保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闭环工作。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6月 | |
26 | 开展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和化学品储罐集中区专项治理。 | 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 持续推进 | ||
27 | 持续开展危化品许可企业“回头看”工作,重点对使用许可、经营带储存和不带储存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2月 | ||
28 | 开展港口危货储罐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2年11月 | ||
29 | 深入开展运输环节专项整治 | 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实施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实现外部隐患动态清零。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1月 |
30 | 及时识别、动态管控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
31 | 加快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规划建设,实现港区、化工园区及其他重点区域停车场地和停车需求基本匹配,并按要求设置应急救援相关人员装备。 | 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2月 | |
32 |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风险。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
33 | 全面开展使用环节整治提升 | 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企业(非许可)安全整治提升,按要求落实设计诊断和安全评价,参照生产企业标准推进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危险区域内控制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等工作,确保年底前全市化工医药企业完成“安全评价和整改确认”、设计诊断等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达到50%以上。 | 市应急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
34 | 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系统评估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
35 | 深化废弃处置环节安全治理 | 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罐(池)、焚烧炉等重点环保项目和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1月 | |
36 | 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
37 | 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能力 | 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严把人员进入关,统筹调配专业力量,到2022年底,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及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中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2月 | |
38 |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近三年入职或转岗人员集中培训。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1月 | ||
39 | 提高安全管理专业人才素质 | 鼓励相关高等院校和大中专职业院校开设以危化品安全为特色的专业,在创设成功后,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 市教育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1月 |
40 | 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教育局 | 2022年12月 | |
41 | 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 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2022年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轮训。 | 市人力社保局、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2月 | |
42 | 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晋级培训,到2022年底,重点岗位员工职业技能晋级培训覆盖率达到50%。 |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社保局 | 2022年12月 | ||
43 | 持续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企业全员培训率和安全常识知晓率均达到100%。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1月 | ||
44 | 提升专家指导服务水平和效能 | 加快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到2022年底实现重大危险源、重点工艺企业第三方安全服务全覆盖。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2月 | |
45 |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取证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主聘请危化专家开展精准化服务指导,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完成整改闭环。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2月 | ||
46 | 强化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运用 | 依托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生产安全子系统平台,落实开展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提升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落实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时在线监测预警制度,实行专班化运作,每日开展线上巡查检查,确保接入率、在线运行率、隐患录入率和隐患整改率实现四个100%。 | 市应急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
47 | 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平台运用 | 依托省级开发的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平台,强化成果运用,做到风险研判一图清,安全准入源头治、监测预警实时管、事故隐患及时除和非法违法全链打。及时更新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相关信息,对上级部门推送的工作提示单、园区警示函、园区入园率提示单、重大风险督促单、非法违法督办单等要按期销号闭环。 | 市应急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
48 | 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平台运用 | 依托升级改造后的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补录更新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相关信息,开展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登记。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1月 | |
49 | 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应用,实现国家、省、市、县和化工园区五级贯通。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11月 | ||
50 | 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推动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印刷、粘贴或栓挂安全信息码,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