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助力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深入实施“遏重大”风险防控争先战,全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24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重点,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五进”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奋勇争当社会主义现代会先行省的排头兵、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提供坚强应急管理保障。
三、活动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区县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1.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组织安全生产宣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集中宣讲。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建至少1个由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或安全监管干部组成的宣讲团,深入港口、渔村码头、建筑工地、工业园区、合用场所、高校、非煤矿山等事故易发多发场所,以安全生产“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二)聚力集中宣传,为打赢“遏重大”攻坚战营造浓厚氛围
3.集中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一是各级主流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实现市、区县主流媒体平台100%覆盖,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常识及避险技能进行宣传报道,并刊发一批党政领导署名文章、重点报道、访谈评论等,形成宣传声势。二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安全理念树立、安全责任落实、“遏重大”攻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基层基础建设等内容,在《中国应急管理报》、《浙江应急管理》杂志等行业媒体以及本地区主流媒体发布一批深度报道,全面展示工作成效,总结宣传一批好的经验做法。
4.集中曝光安全问题隐患。前期市安委办已下发文件,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每月及时报送具有“典型性、影响性、震慑性”的曝光问题线索,把浙江卫视《今日聚焦》和湖州新闻综合频道《联播调查》栏目安全生产领域问题隐患曝光作为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运用新闻舆论监督推进重点、难点工作,协同助推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各区县也要同步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提级调查一批典型事故,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要组织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5.集中宣传警示教育片。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宣传微信、微博、抖音,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省宣教中心推出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同时围绕典型事故案例同步策划制作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和引导企业、广大员工进行集中观看、参观展览,吸取事故教训,抓实警示教育。
6.营造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交通枢纽、服务区、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大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将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宣传融入安全生产月大宣传中,形成宣传声势。
(三)开展“三大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引领作用
7.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市级“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将在安吉县设立主会场。各区县要紧扣“安全生产月”主题,加强组织,在咨询日当天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一是组织“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和“主播走一线”活动。“6·16”前后,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选取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参观,并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专题专访报道活动,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宣传基层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数字化应用、开展安全风险普查、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等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二是精心打造“云上”安全月系列活动。积极开展“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8.开展应急救援“实景”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县要根据地域特点、行业特性和隐患情况,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应急综合演练,要以危险化学品企业(园区)、长深隧道、涉及深基坑或高支模架建筑工地、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亚运工程、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实行政企联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9.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全市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提升宣传工作实效。针对农闲、民俗、庙会等重点时段、重点活动和“一老一小”、涉渔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着重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馆酒店、合用场所等重点单位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建立并推广居民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
(四)做好安全“五进”工作,增强全民安全文化素养
10.推出一批新媒体宣教产品。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建立安全文化精品作品库。积极参加全国应急管理科普讲解大赛,各区县择优选拔,至少推荐一名选手参赛,并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培育应急科普力量。
11.授牌一批应急宣教体验馆。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办将对2020年建成的Ⅱ类体验馆统一授牌(I类体验馆由省安委办统一授牌),并制作专题宣传片集中展示。各区县安委办要参照市安委办要求,对验收合格的Ⅲ类体验馆统一授牌和展示。要充分发挥体验馆的宣教功能,积极引导学生、企业员工等重点群体参加学习、培训等活动。各类体验馆至少举行1场公开免费体验活动。
12.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工作。以深化拓展“三服务”为抓手,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排不少于1天的时间,集中到联系点服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为企业、群众、基层提供全程服务、精准服务、联动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企业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尤其是对全市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中发现的因自身能力局限无法达到整治要求的小微企业,要积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帮扶服务。
(五)突出媒体采风报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
2021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要紧紧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战以及“全市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聚焦八大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各区县一要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积极配合市安委会的联合督查组,深入各地开展暗访抽查,对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二要自行邀请媒体,在辖区内至少开展1次媒体采风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集中采访报道;三要强化投诉举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圆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