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3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渔业船舶事故,以下同)5起、死亡6人、受伤0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58.3%、25.0%、100%。无较大以上生产经营性事故发生。
一、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4人,受伤0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25.0%,20.0%,100%。
道路运输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75.0%,33.3%,100%。
水上交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渔业船舶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森林方面全市共发生18起火情。
二、区县事故情况
吴兴区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0.0%,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6.7%。
长兴县共发生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4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50.0%,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
安吉县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6.7%,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德清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森林火灾(火情):德清县火情4起,长兴县火情5起,安吉县火情8起,南太湖新区火情1起。
三、事故特点
(一)道路运输事故主要发生在工程运输车辆与电动车碰撞领域,总量减少,同比降幅明显。
(二)工矿商贸企业亡人事故发生在登高作业、动火作业的高危作业,事故单位主要外来施工单位。
(三)森林火灾(火情)主要发生在农事用火等人为用火所致。
四、近期工作建议
一是统筹推进防疫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全省“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全市“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洗楼”行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洗楼”式排查 高质量推进安全隐患排查见底的通知》的要求,细化举措,对辖区网格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建构筑物进行地毯式摸查,突出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加工制造、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紧盯“三类园区”、“三类企业”和“三类设施”风险隐患,切实抓好外来施工人员,委外、登高、动火等高危作业的隐患排查,落实各企业、单位、厂房、楼栋等场所隐患排查责任人,压实责任,确实排查见底、治理见底、源头管控见底。
二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森防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以及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 4月份森林火灾这一特殊时间段,压实防灭火责任,切实做好火情监测预警,加强防灭火宣传,强化林区火源管控,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管控力度,强化对农事、施工等人为用火的监管,严格控制林区上坟烧纸、农用用火等行为,认真落实禁火令或禁火通告,确保林区安全。加强应急管理,根据火情易发高发的重点区域实际需求靠前部署应急队伍、应急装备,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日常训练、演练,各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积极进入战备状态,要加强值班和巡逻,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全面做好汛前防范准备工作。着力推进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提升“六个一”工作体系建设,加快形成风险识别一张图、应急工作指南、防汛防台案例库等,完成“六个一”工作体系。紧紧抓住汛前这一黄金备战期,压实压紧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认真落实汛期大检查问题的整改,特别加快推进责任组织体系、预案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水毁工程整治修复、山洪灾害防御、地质灾害、城市防洪、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准备等环节,做好打大仗恶仗、应对极端天气情况和特大洪水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