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1月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20-12-25 08:50:11 来源:湖州市应急管理局

               


湖州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分析(11月)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62起,死亡58人,受伤28人;同比分别下降37.4%,31.8%,28.2%。自然灾害方面,11月份,全市面雨量47.0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17.0%,平原河网水位比常年同期略偏高。森林火灾形势平稳,到目前为止未发生森林火灾。

一、11月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和特点

(一)安全生产方面。11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运输事故4起、死亡3人、受伤1人,同比分别下降66.7%、70.0%、80.0%。未发生工商贸领域事故,未发生其他及较大及以上事故。

1.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相对平稳。工贸企业方面,开展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申领工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的推广使用,坚决打击特种作业人员“假证”、“无证”行为,确保减少特种作业生产安全事故。截至11月底,全市共申领25625人,领码率86.93%。危险化学品方面深刻汲取中天东方氟硅材料有限公司“11.9”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开展有机硅生产、使用企业专项整治,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11月份,立案查处非法储存危化品2起,行政处罚11.5万元。

2.道路交通等其它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有序推进,按照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安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落实“三会三报”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实体化运行,实行专班化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自然灾害方面。11月份,平原河网水位比常年同期略偏高,全市各地无明显旱情发生。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和地质灾害事故。

森林方面,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和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督查。共检查16个乡镇(街道),5个林场和7个涉林景区。对发现有在林地边缘烧荒、景区和入山路口禁火标志不完善、仓库装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单位落实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市森防办专门对单位直接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12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的分析和研判

12月,真正进入冬季,气温大幅度降低,雨雪冰冻天气发生可能性明显增加,大雾天气增多,以及道路改造,道路事故的发生概率明显增多,12月份处于年终岁尾特殊时期,抓生产抢进度关键时期,超量生产、超负荷生产现象较为普遍,而且很多设施设备即将进入大修期,安全隐患增多,人员不稳,建筑施工、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事故诱发因素明显增加,发生概率明显加大,高处坠落、火灾、爆炸、触电等事故仍然占主要部分,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可能性明显增加。森林方面还存在违规用火行为(如农事用火),以及冬季气候干燥,易引发森林火灾。

三、下步对策建议

一是切实抓好行业领域监管,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根据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存在风险,加大对工商贸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抓好风险分析和研判,落实管控措施,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可能发生较大事故作业和存在较大事故场所,采取针对性措施。涉及易燃易爆、存在3人以上作业的场所等落实严格管控措施,严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要加大对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以及施工作业区域车辆的管控,严防发生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以及车辆伤害事故。要开展冬季火灾防控,强化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多合一”场所和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娱乐等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抓好道路运输安全,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要做好防范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和,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二是切实采取措施,有效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各地各部门按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出发,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准备工作。建设、商务、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准备,商务要切实做好 应急物资准备,应急等部门要加强生产经营企业防灾抗灾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建设、综合执法、教育、卫生计生、民政、交通运输、体育等部门要做好对公共建筑、简易屋棚及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设施安全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控,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有效应对各种可能雨雪冰冻灾害。

三是切实做好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督查。要加强护林巡查,做好处突队伍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能力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测预警,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附件: 1.2020年1-11月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2.2020年1-11月各区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附件1

2020年1-11月全市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指标

 

类别

总  计

较大及以上事故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11

累计

同比

11

累计

同比

11

累计

同比

11

累计

同比

11

累计

同比

道路运输

4

43

-44.6%

3

35

-43.1%

1

20

-28.6%

0

0

-100%

0

0

-100%

制造业

0

8

-46.7%

0

9

-40.0

0

1

持平

0

0

0

0

0

0

商贸其他

0

9

57.1%

0

13

62.5%

0

6

持平

0

+1

100%

0

+4


建筑业

0

1

持平

0

-2

-100%

0

-3

-75.0%

0

0

0

0

0

0

水上交通

0

1

持平

0

1

持平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

62

-37.4%

3

58

-31.8%

1

28

-28.2%

0

1

持平

0

4

33.3%


















附件2              2020年1-11月各区(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指标

 

地区

道路运输

制造业

商贸其他

建筑业

水上交通

渔业船舶

合计

事故

起数

死亡

人数

事故

起数

死亡

人数

事故

起数

死亡

人数

事故

起数

死亡

人数

事故起数

死亡

人数

事故

起数

死亡

人数

事故

起数

同比

死亡

人数

同比


合计

43

35

8

9

9

13

1

0

1

1

0

0

62

-37.4%

58

-31.8%


吴兴区

8

5

0

0

4

7

0

0

0

0

0

0

12

-29.4%

12

-33.3%


南浔区

6

5

3

3

0

0

0

0

0

0

0

0

9

-30.8%

8

-27.3%


南太湖新区

1

1

1

1

1

1

1

0

0

0

0

0

4

-42.9%

3

-40.0%


德清县

6

4

0

0

1

2

0

0

1

1

0

0

8

-33.3%

7

-36.4%


长兴县

10

10

1

2

2

2

0

0

0

0

0

0

13

-31.6%

14

-26.3%


安吉县

12

10

3

3

1

1

0

0

0

0

0

0

16

-48.4%

14

-33.3%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

发:各区(县)安委会、应急管理局。

 


编辑:阳锋             审核:张铁成            签发:朱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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