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参与聚力 共建无烟机关——致全局干部职工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11-06 11:14:05

    吸烟有害健康,特别是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不仅危害自身健康,而且严重危及他人健康,污染公共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的意见》等均明确提出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大家营造一个健康、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公共环境,更好展示应急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确保2020年底前在全市率先建成无烟机关,并持续保持。我们倡议:

    1.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模范遵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应急管理局无烟机关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带头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以及电梯、楼道、餐厅等公共区域吸烟,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应急管理干部职工形象。

    2.全体干部职工要成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的义务宣讲员和推行相关法规的志愿者,积极向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友宣传吸烟的危害,主动、耐心地劝阻违反法规的吸烟者,推动文明风尚的形成。

    3.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中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不送烟。

4.局无烟机关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控烟监督,做到禁烟制度有效落实,禁烟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不摆放烟灰缸等烟具,营造争创无烟环境的良好氛围。

5.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学习和传播吸烟危害健康知识,提高防控烟草危害的意识和能力。关心机关工作人员健康,营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环境,鼓励吸烟的工作人员戒烟并提供戒烟帮助。

6.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建设无烟机关是践行健康中国行动的具体行动,是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降低二手烟危害的有效手段,是保护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促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的有效措施,是提高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争创模范机关的重要举措。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拒绝烟草烟雾危害,珍爱生命,为创造清新、舒适的无烟机关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湖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