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申兴耐火炉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0-11-13 13:47:05
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处罚类型 | 安全生产综合类违法 |
2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安监罚〔2020〕147号 |
3 | 被处罚单位 | 长兴县申兴耐火炉料有限公司 |
4 | 被处罚人姓名 | |
5 | 地址(生产经营地址) | 长兴县李家巷镇章浜村 |
6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陆伯屏 |
7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2270446839XQ |
8 | 处罚事由 | 经调查,2020年7月11日,长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长兴县申兴耐火炉料有限公司检查发现:7月9日该公司在炉料加工车间内储存、使用的4吨多危险化学品电石(碳化钙),在未采取防水防潮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遇水起火,且该公司未专门建立危险化学品电石(碳化钙)安全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 |
9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10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 |
11 | 处罚结果 | 处肆万元罚款 |
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长兴县县应急管理局 |
13 | 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0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