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从“三个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体化运作
发布时间:2020-10-16 15:02:04 来源:市局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专班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20〕23号)的要求和省长郑栅洁的指示精神,10月起,长兴县安委办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实体化运作。

一是加强统筹力度,落实集中办公。专班由县安委办副主任任总组长,抽调县应急管理局、经信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体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专项牵头部门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分综合组、督查组、信息组三个小组,设置专门办公场地、专项工作制度,实行集中办公,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加强督导力度,有序分组运行。专班小组各司其职,按照“3+10”工作体系,对各专项专题进行指导督查,采用明察暗访、挂图作战、整改销号等方式,系统性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对发现的薄弱环节下发督办单,督促整改。同时,各牵头部门定期报送工作信息以及进展报表,由专班汇总,每月编印《行动简报》1期、《工作专报》2期。

三是加强推进力度,健全各项制度。专班严格实行“半月一汇总、一月一会商”制度,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通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地有效。10月16日,专班组织各小组以及8大牵头部门召开第一次推进会,详细了解各专题开展情况以及存在难题,强调专题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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