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三法"让企业用上“安全气”
发布时间:2020-10-15 09:48:17 来源:市局办公室

近年来,在煤改气背景下,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的企业逐年增加。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液化天然气储存、使用安全,长兴县应急管理局重点针对自建气化站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着力清除了一批顽疾,确保县内企业“安全”用气。

一是深入查找“致病源”。自去年11月,县应急管理局即着手就县内LNG气化站情况开展调研,共摸排出县内外供气单位5家,使用LNG气化站企业130余家。绝大多数企业因工业土地供应限制、供、用气双方安全管理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存在安全间距不足、安全设施不完善、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二是紧牵责任“牛鼻子”。明确并压实供气、用气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以长兴雀立新型建材20立方气化站为试点,明确并公示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维护操作人员、日常巡检记录、设备检测记录、安全注意事项等,责任到人、到时。同时,通过“新建预审制”抓好源头管控,明确新设站必须经选址安全公司预评,经监管部门审核属实后方可设站。今年已核查23家新设小型气化站选址安全条件。

三是念好监管“紧箍咒”。联合气象局防雷、防静电领域专家,对县内83家设LNG储罐企业、47家设LNG杜瓦钢瓶企业开展了2轮地毯式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逐一限期整改并跟踪闭环,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律从严、从重执法。截至目前,责令停产整改5家,查封气化站4个,立案处罚2起,已有15家确无条件整改的气化站停用储罐,8家企业搬迁储罐,120余家企业完善了安全设施,确保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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